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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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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錬計畫-次世代通訊計畫」115年度計畫申請事項。

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5條及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計畫背景:依據113年5月提出之「五大信賴產業推動方案」,以及114年7月22日奉核之「次世代通訊科技發展方案」,善用我國在半導體、IC設計、通訊模組等領域的深厚基礎,強化我國通訊產業既有優勢與未來競爭力,並掌握未來6G商用化之發展契機,並以此研擬相關公告內容及後續作法,本計畫係115年度A+企業創新研發淬錬推動與管理計畫項下委託之代管補助費支應。

二、補助範疇:鼓勵國內企業開發6G行動通訊、衛星通訊(含Non-Terrestrial Networks, NTN)及全光通訊等次世代通訊產業技術,驅動國內廠商於 6G 標準底定前(預計2029年第一季)完成技術布局,搶占首波全球商機。

(一)6G行動通訊:射頻/基頻晶片、基地台元件/模組、基地台系統(含軟硬體)、核心網/網路管理系統、新興應用技術、網路端到端系統整合與場域驗證、基礎材料。

(二)衛星通訊(含NTN):衛星通訊地面設備/模組、衛星通訊晶片/零組件、衛星通訊酬載、應用系統整合與場域驗證、衛星本體與次系統、基礎材料。

(三)全光通訊:全光網路(All-Photonics Network, APN)傳輸與交換設備、開放式資料中心基礎(Data-Centric Infrastructure, DCI)架構、智慧光網路控制與管理軟體、矽光通訊相關元件、模組或材料。

三、申請對象、資格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計畫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或可由企業與研究機構共同提出申請。申請資格為:

1、企業:

(1)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2)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3)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其依本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之。

2、研究機構:以依「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通過本部評鑑之「財團法人」為限。

3、如為2家以上之聯盟型計畫,須由其中一家企業擔任主導企業向本部提出計畫申請。

(二)計畫申請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計畫開始日經審查同意得由申請當月份起算,但不得晚於計畫核定後2個月內。

(三)計畫補助比例最低為計畫總經費40%、最高不超過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此外,技術引進與委託比例超過計畫總經費的40%以上,須敍明理由。

(四)申請廠商應提出員工加薪規劃。

(五)計畫審查分為財務審查與技術審查兩部分:

1、財務審查:申請單位及負責人等往來金融機構債票信資料,不符合退件。

2、技術審查:採批次審查,並辦理構想溝通與實質審查(計畫書)。

3、審查重點為市場價值、技術層次及計畫可行性,依本年補助目標調整加分項目:

(1)考量未來市場成長性、標竿國際大廠投入與前瞻技術布局,對於參與國際驗測合作、參加國際標準組織提案之申請案,將依實際參與程度提供加分鼓勵。

(2)特別鼓勵申請案參與國內外實驗網建置與測試,及產業鏈上/下游廠商聯合申請,將依技術難度給予加分鼓勵。

4、核定方式:由本部決審會議審議。

(六)除前列各項公告事項外,其他申請應備資料格式,及權利義務與注意事項等,詳見「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次世代通訊計畫」申請須知。申請須知資料可由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頁(https://service.moea.gov.tw/EE514/tw/aiip)下載取得,或逕洽受理單位索取。

(七)送件地點與諮詢服務:送件地點:「經濟部產業技術司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100409重慶南路二段51號永豐餘大樓7樓)。計畫申請專線:(02)2341-2314分機2202、2211,傳真(02)2341-2094、(02)2392-9477。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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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_次世代_申請須知 DOCX324.89KB,下載14次 PDF596.16KB,下載13次 ODT280.86KB,下載42次
  • 發布日期:2026/04/16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5/08
  • 點閱次數: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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