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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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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光子關鍵技術研發計畫」115年度計畫簡介

一、計畫背景:

依據115年1月國家發展委員會「AI新十大建設-矽光子」政策推動,強化我國在半導體、IC設計、通訊設備與系統整合之既有優勢與未來競爭力,並掌握未來AI發展契機,並以此研擬相關公告內容及後續作法,本計畫係115年度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推動與管理計畫項下委託之代管補助費支應。

二、補助範疇:

鼓勵國內企業開發之矽光子前瞻技術,包含:光電共封裝技術、光電材料技術及光交換與傳輸檢測技術產業技術,驅動國內廠商於布局矽光子關鍵技術,搶占全球AI商機。
(一)光電共封裝技術:光電元件整合、高速模組組裝、矽光子CPO異質整合、系統級光電架構。
(二)光電材料技術:光電晶片互連材料、光學介面接著膠、光波導材料、光調變元件材料、載板、模封材、光學底部填充膠。
(三)光交換與傳輸檢測技術:高曲率光學元件、陣列光交換元件、高速高精準光學檢測模組、大埠數光交換器。

三、申請對象、資格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計畫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申請資格為:
       1、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2、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3、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其依本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之。
       4、如為2家以上之聯盟型計畫,須由其中一家企業擔任主導企業向本部提出計畫申請。
(二)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計畫開始日經審查同意得由申請當月份起算,但不得晚於計畫核定後2個月。

(三)計畫補助比例最低為計畫總經費40%、最高不超過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此外,技術引進與委託比例超過計畫總經費的40%以上,須敍明理由。

(四)申請廠商應提出員工加薪規劃。
(五)計畫審查分為財務審查與技術審查兩部分:
      1、財務審查:申請單位及負責人等往來金融機構債票信資料,不符合者退件。
      2、技術審查:採批次審查,並辦理構想溝通與實質審查(計畫書)。
      3、審查重點為市場價值、技術層次及計畫可行性,依本年度補助目標調整加分項目:
        (1)考量未來市場成長性、標竿國際大廠投入與前瞻技術布局,對於參與國內外實驗室驗測合作、參加國際標準組織提案之申請案,將依實際參與程度提供加分鼓勵。
        (2)特別鼓勵申請案參與國內外實驗網建置與測試,及產業鏈上/下游廠商聯合申請,將依技術難度給予加分鼓勵。
      4、核定方式:由本部決審會議審議。

四、應備申請資料:
  (一)應備資料
     1. 計畫申請表及申請單位基本資料表(1式2份,格式參見附件參)。
     2. 最近3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1式1份,影本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3. 構想溝通簡報(1式10份,格式參見附件肆)。

  (二)申請計畫所提送之資料,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或申請單位自行撤案,均不另發還。

五、除前列各項公告事項外,其他申請應備資料格式,及權利義務與注意事項等,詳見「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矽光子關鍵技術研發」申請須知。

申請須知資料可由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頁(https://service.moea.gov.tw/EE514/tw/aiip)下載取得,或逕洽受理單位索取。

六、送件地點與諮詢服務:

 (一)送件時程:申請計畫者,應於公告受理期間提送申請資料,受理日期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至115年12月31日下午5點止;掛號郵寄者以交郵當日郵戳為憑,親送或其他方式遞送者,須於115年12月31日下午5點前送達為限。

(二)送件地點:「經濟部產業技術司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100409重慶南路二段51號永豐餘大樓7樓)。

(三)諮詢專線:(02)2341-2314分機2209、2216,傳真(02)2341-2094、(02)2392-9477。

(四)本須知資料可由經濟部產業技術司(https://www.moea.gov.tw/Mns/doit/)網站之「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頁、或至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站(https://service.moea.gov.tw/EE514/tw/aiip/)取得相關電子檔案資料。

  • 發布日期:2026/08/20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8/21
  • 點閱次數: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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