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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 個資聲明
  2. 資料填寫
  3. 完成送出

經濟部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經濟部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章,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 蒐集目的及類別: 經濟部因辦理或執行推動業務、活動、計畫、提供服務及供經濟部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經濟部組織規章所定業務、寄送經濟部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聯絡方式(如電話號碼、職稱、電子信箱、居住或工作地址等)、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您的個人資料僅供經濟部於中華民國領域、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以合理方式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 當事人權利行使: 您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或依經濟部產業技術司 計畫網站所載聯絡電話 向經濟部行使下列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經濟部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經濟部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 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經濟部告知事項。
  • 本人同意經濟部及計畫執行單位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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