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修正本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AI應用躍昇計畫」114年度計畫申請事項之「補助範疇」、「(二)計畫期程」、「計畫申請時程」。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7日
經技字第11402420840號
主旨:公告修正本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AI應用躍昇計畫」114年度計畫申請事項之「補助範疇」、「(二)計畫期程」、「計畫申請時程」。
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5條及第10條,及本部114年8月 19日經技字第11402416810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補助範疇:聚焦我國八項關鍵產業,協助業者發揮領域利基優勢,建立AI導入示範場域,帶動產業數位轉型。計畫透過補助機制,鼓勵國內企業投入AI應用技術研發,建立產業AI化的示範案例。申請方式分三類:
(一)「應用端業者」申請產業AI化計畫,期程2年以內,補助金額新臺幣 2,000萬元內為原則。
(二)「應用端業者+系統整合業者」申請產業AI化與共通模型解決計 畫,整體期程3年以內,補助金額新臺幣3,000萬元內為原則。第一階段為產業AI化計畫,期程2年以內,補助金額新臺幣2,000萬元內為原則;第一階段完成後,系統整合業者經審查符合後,執行將既有AI模型擴散應用至少4家業者(第二階段),期程1年以內,補助金額新臺幣1,000萬元內為原則。
(三)「系統整合業者」打造共通AI模型解決方案,並擴散應用至少8家業者。期程2年以內,補助金額新臺幣2,000萬元內為原則。
二、計畫期程:不超過3年,計畫開始日經審核同意得由申請當月份起算,但不晚於計畫核定後2個月內。
三、計畫申請時程:因應計畫變更受理時間延至114年12月31日止,採隨到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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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10/29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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