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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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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訂「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申請須知,增列「成立3年以內之新創事業」獲核定通過之計畫補助款得加碼。

為鼓勵法人創投投資成立3年以內之新創事業,調整申請須知「計畫經費」規範:
新增「成立3年以內之新創事業,獲核定通過之計畫補助款得加碼20%為上限,惟總補助比例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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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6/04/24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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