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人創投投資入股取代計畫繁複審查程序,簡化審查流程,修訂計畫審查事項,說明如下:
1.新增申請前溝通作業:由法人創投建立評估機制,計畫申請前須經經濟部技術司溝通會議同意後,始得送件申請。
2.調整計畫審查為文件審查:審核技術評估報告、投資計畫書、投資評估報告、投資審議會議紀錄及資本額查核報告書等文件,經確認無誤始得提報本部決審會議。
3.調整計畫核定:由本部召開決審會議審議並核定計畫補助金額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