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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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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經濟部與NVIDIA「Taipei-1」第3次徵案申請須知

經濟部「領航企業研發深耕計畫」(簡稱大A+計畫),吸引國際級大廠在臺從事前瞻創新研發活動,NVIDIA來台設立「人工智慧創新研發中心」,建置超級電腦「Taipei-1」(系統說明詳附件1),自113年7月起至116年2月止,免費分享算力給我國各界研發使用,歡迎我國廠商、學校、研究機構及新創團隊提出申請。

  • 徵案說明
  • 本次徵案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24日(一)下午5時整截止收件,採線上申請(含檔案上傳;DGX申請書格式詳附件2、OVX申請書格式詳附件3)。
  • 算力使用期間: 專案時程為114 年 4 月 7日至114 年9 月19日止,預計推薦6隊(DGX 4隊、OVX 2隊)。
  • DGX共分四批:每批涵蓋DGX1隊,每隊依序使用6周算力。
  • OVX共分二批:每批涵蓋OVX1隊,每隊依序使用12周算力
  • 申請資格
  • 接受單獨一家公司/法人單位,或多家公司/法人單位聯合申請。
  • 聯合申請需由一家公司/法人單位主導,並擔任專案主持人。聯合申請之主導單位必須具法令地位法人(legal entity),且具大算力使用經驗,負責規劃與協調團隊成員的算力資源配置與使用,並綜整聯合提案之結案報告,請各團隊成員予以配合。
  • 基於NVDIA算力管理規定,申請單位必須完整使用16台DGX或8台OVX,且一次須完整使用6周或12周,為充分運用算力資源,如算力需求未滿16台DGX或8台OVX之申請單位,請組隊進行聯合申請。
  • 審查重點

採批次收件、批次審查,由經濟部產業技術司籌組專家委員會,針對提案申請書進行審議,分就DGX與OVX進行審查及核定。審查重點如下:

  • 專案主題具前瞻性與商業化潛力
  • 提案單位須具備大算力執行經驗及訓練資料
  • 算力需求合理性,且能充分運用DGX 16台或OVX 8台算力
  • 預期產出與效益
  • 整體作業時程
  • 徵案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24日(一)下午5時整截止收件。
  • 3月中下旬:進行審議並擇優推薦,獲推薦單位將公告於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站(https://service.moea.gov.tw/EE514/tw/aiip)。
  • 各批次之專案執行:依審查結果,按排序優先者依序選擇使用批次(擇一),每批次各有DGX與OVX各一隊。考量重要假期與系統升級維護等,預估各批次使用時間如下(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屆時以專案計畫窗口一周前之通知為準:

DGX算力

    • 第1批次 (114年04月07日至114年05月16日)
    • 第2批次 (114年05月19日至114年06月27日)
    • 第3批次 (114年06月30日至114年08月08日)
    • 第4批次 (114年08月11日至114年09月19日)

OVX算力

    • 第1批次 (114年04月07日至114年06月27日)
    • 第2批次 (114年06月30日至114年09月19日)
  • 專案結束:執行結束後兩周內提交結案報告(採線上提報,格式詳附件4),並配合進行成果揭露(輔以影片或展示),以利各界了解該專案提升研發能量及增加競爭力的效益。
  • 申請主題

專案主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範疇,所提出的專案主題需契合運算資源的類別要求:

  • DGX:生成式AI相關應用。如大型語言模型開發、物理資訊神經網路、量子計算模擬、藥物發現、醫療保健。
  • OVX (僅限下列主題):3D動畫與影像渲染、合成資料生成、Isaac-Sim 機器人模擬、強化學習。
  • 申請方式
  • 算力資源與使用說明
  • DGX運算資源16台DGX H100,每台8張H100 GPU。
  • OVX運算資源8台OVX 2.0,每台8張L40 GPU。
  • 每DGX專案算力使用時間共6周:第1周on-boarding作業包含申請帳號、資料上傳、教育訓練(DGX及OVX各1.5小時)等前置作業,第2至5周運算使用共計4周(含假日),第6周off-boarding 如資料下載、解除帳號、刪除資料等。
  • 每OVX專案算力使用時間共12周:第1周on-boarding作業包含申請帳號、資料上傳、教育訓練等前置作業,第2至11周運算使用共計10周(含假日),第12周off-boarding 如資料下載、解除帳號、刪除資料等。
  • 聯合組隊算力分配注意事項:由聯合申請之主導單位應具備大算力使用經驗,並進行規劃與協調算力分配,並於算力啟用前一周,將分配方式及帳號提供NVIDIA進行事前作業,每個使用單位以2個帳號為原則。
  • 訓練資料上傳方式:使用單位之訓練資料主要以網路傳輸方式上傳至平台;然資料量過於龐大時,可向NVIDIA提出需求並討論,以實體硬碟方式提供資料。
  • 技術支援:NVIDIA會提供申請通過者聯繫窗口,安排技術人員協助使用單位解決平台使用的問題。服務時間為每周一至五的上午9時至下午6時。
  • 權利義務
  • 本算力為「非商業用途」:本算力以測試、評估和開發為目的,包括模型開發或解決方案的研究,以支持未來產品或服務的研發,相關開發之模型或研究成果,為使用單位所擁有;禁止將「Taipei-1」運算資源用於產生營收(例如雲端服務、挖礦等)。
  • 使用單位不應在該環境中處理和輸入任何專有或敏感資訊。
  • NVIDIA要求每個算力使用單位須與NVIDIA簽署保密協議(NDA)、使用協議(User Agreement) ,相關文件為制式合約無法調整。獲通過之使用單位,必須於on-boarding前完成文件NDA及User Agreement文件簽署,始得啟用算力,個別使用單位於使用Taipei-1時,仍應遵守簽署之使用協議,不得爭執相關規定未載於公告內。如因未完成簽署而造成算力使用時間短少,由使用單位自行承擔。
  • 申請書所提交之各項資料,請務必據實填寫,如生成式模型Token數、記憶體、和現有的3D模型應用等,以利進行審查及算力配置。
  • Taipei-1為NVIDIA總部營運管理,若接獲總部任何系統維運或軟體升級等作業,將提前2周通知算力使用單位。因各批次排程皆已事先排定,為顧及下批次使用單位權益,應予同意進行排程調整。
  • 本計畫為政府資源,將在不涉及使用單位之研發或營業機密情況下,配合政府要求適當進行成果揭露。
  • 使用單位自行進行成果揭露,如提及「係使用Taipei-1 H100 或L40 GPU算力所產生的研發成果」,需提供中英文稿並經NVIDIA總部審閱且獲得同意。
  •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若有使用生成式AI執行業務或提供服務,應向該業務或服務之有關對象進行揭露,使其知曉。
  • 研究團隊於發表論文或研究報告時,請增述(可於Acknowledgements處)運用到Taipei-1、H100等高階GPU算力。
  •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及補充(包括任何異動、更新、修改)之權利,並以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站公告為依據。
  • 聯絡窗口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經濟部產業技術司專案計畫窗口:

 

檔案下載

  • 【公告】 Taipei-1算力申請_第三次徵案申請須知及附件_20240204(公告版) ODT0B,下載73次 DOCX0B,下載12次
  • 發布日期:2025/02/04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2/04
  • 點閱次數: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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