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公告】經濟部與NVIDIA「Taipei-1」第2次徵案申請須知

經濟部「領航企業研發深耕計畫」(簡稱大A+計畫),吸引國際級大廠在臺從事前瞻創新研發活動,NVIDIA來台設立「人工智慧創新研發中心」,建置超級電腦「Taipei-1」(系統說明詳附件1),自113年7月起至116年2月止,免費分享算力給我國各界研發使用,歡迎我國廠商、學校、研究機構及新創團隊提出申請。

  • 徵案說明
  • 本次徵案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26日(一)下午5時整截止收件,採線上申請(含檔案上傳;申請書格式詳附件2)。
    • 算力使用期間:113年10月01日至114年4月02日止,預計推薦8隊(DGX 4隊、OVX 4隊)
    • 共分四批:每批涵蓋DGX與OVX各1隊,每隊依序使用6周算力。
  • 申請資格
    • 單獨一家公司/單位,或多家企業/單位聯合申請
    • 聯合申請需由一家企業/單位主導,並擔任專案主持人。聯合申請之主導單位必須具法令地位法人(legal entity),負責規劃與協調團隊成員的算力資源配置與使用,並綜整聯合提案之結案報告,請各團隊成員予以配合。
    • 基於NVDIA算力管理規定,申請單位必須完整使用16台DGX或8台OVX,且一次須完整使用6周,為充分運用算力資源,如算力需求未滿16台DGX或8台OVX之申請單位,請組隊進行聯合申請。
      • 申請者可自行組隊,或洽目前已有組隊意願之單位合作,如台灣人工智慧晶片聯盟(AITA),聯繫窗口:aita@itri.org.tw / 03-5912777
      • 如為學界申請,可透過國科會前瞻處相關計畫窗口進行組隊等事宜。
  • 審查重點

採批次收件、批次審查,由經濟部產業技術司籌組專家委員會,針對提案申請書進行審議,分就DGX與OVX進行審查及核定。審查重點如下:

  • 專案主題具前瞻性與商業化潛力
  • 提案單位須具備大算力執行經驗及訓練資料
  • 算力需求合理性,且能充分運用DGX 16台或OVX 8台算力
  • 預期產出與效益
  • 整體作業時程
  • 徵案期間:自公告日起至8月26日(一)下午5時整截止收件。
  • 9月中旬:進行審議並擇優推薦,獲推薦單位將公告於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站(https://service.moea.gov.tw/EE514/tw/aiip)。
  • 各批次之專案執行:依審查結果,按排序優先者依序選擇使用批次(擇一),每批次各有DGX與OVX各1隊。考量重要假期與系統升級維護等,預估各批次使用時間如下(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屆時以專案計畫窗口一周前之通知為準:
      • 第1批次 (113年10月01日至113年11月12日)
      • 第2批次 (113年11月13日至113年12月30日)
      • 第3批次 (114年01月03日至114年02月18日)
      • 第4批次 (114年02月19日至114年04月02日)
    • 專案結束:執行結束後兩周內提交結案報告(採線上提報,格式詳附件3),並配合進行成果揭露(輔以影片或展示),讓各界了解該專案提升研發能量並增加競爭力之效益
  • 申請主題
    • 專案主題包括但不限於:生成式AI相關應用、大型語言模型開發、數位孿生、物理資訊神經網路、量子計算模擬、藥物發現、醫療保健、數位孿生、3D動畫/影像渲染等,亦可多個主題進行申請。
  • 申請方式
  • 算力資源與使用說明
    • DGX運算資源16台DGX H100,每台8張H100 GPU。
    • OVX運算資源8台OVX 2.0,每台8張L40 GPU。
    • 每專案算力使用時間共6周:第1周on-boarding作業包含申請帳號、資料上傳、教育訓練等前置作業,第2至5周運算使用共計4周(含假日),第6周off-boarding 如資料下載、解除帳號、刪除資料等。
    • 聯合組隊算力分配注意事項:由聯合申請之主導單位進行規劃與協調算力分配,並於算力啟用前一周,將分配方式及帳號提供NVIDIA進行事前作業,每個單位以2個帳號為原則。
    • 訓練資料上傳方式:使用者之訓練資料主要以網路傳輸方式上傳至平台;然資料量過於龐大時,可向NVIDIA提出需求並討論,以實體硬碟方式提供資料。
    • 技術支援:NVIDIA會提供申請通過者聯繫窗口,安排技術人員協助使用者解決平台使用的問題。服務時間為每周一至五的上午9時至下午6時。
  • 權利義務
  • 本算力為「非商業用途」:本算力以測試、評估和開發為目的,包括模型開發或解決方案的研究,以支持未來產品或服務的研發,相關開發之模型或研究成果,為使用者所擁有;禁止將「Taipei-1」運算資源用於產生營收(例如雲端服務、挖礦等)。
  • 使用者不應在該環境中處理和輸入任何專有或敏感資訊。
  • NVIDIA要求每個算力使用企業/單位須與NVIDIA簽署保密協議(NDA)、使用協議(User Agreement) ,相關文件為制式合約無法調整。獲通過之使用者,必須完成文件簽署,始得啟用算力,如因未完成簽署而造成算力使用時間短少,由使用者自行承擔。
  • 申請書所提交之各項資料,請務必據實填寫,如Token數及記憶體等,以利進行審查及算力配置。
  • 本計畫為政府資源,將在不涉及使用者之研發或營業機密情況下,適當進行成果揭露。
  •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若有使用生成式AI執行業務或提供服務,應向該業務或服務之有關對象進行揭露,使其知曉。
  •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及補充(包括任何異動、更新、修改)之權利,並以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站公告為依據。
  • 聯絡窗口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經濟部產業技術司專案計畫窗口:

 

檔案下載

  • 【公告】 Taipei-1算力申請_第二次徵案申請須知-113.7.30(更新公告版) ODT299.59KB,下載64次 DOCX300.12KB,下載123次
  • 發布日期:2024/07/30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7/30
  • 點閱次數:1513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