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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項下專案類國際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計畫「臺以創新研發合作推動工作項目」113年收件日期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國際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計畫」「臺以創新研發合作推動工作項目」

  • 申請時程:採批次收件、批次審查,113年共收件3次,日期如下:

第1次:自112年9月11日起至113年2月19日止;
第2次: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3年5月21日止;
第3次:自113年5月21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止。
 

  • 重點補助領域:智慧科技(如下世代通訊、高速運算等)、智慧製造、高階醫材、綠色能源科技及創新服務(如人工智慧、物聯網、大數據等)。
  • 計畫期程:上限為3年。
  • 申請條件:雙方提案廠商須簽署合作備忘錄或意向書,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 申請計畫應附文件-雙方合作證明文件:
  1. 雙方廠商合作證明文件,含智財權分享與規劃(申請時可先以LOI或MOU審查,但需在提出正式契約後,始進行簽約事宜)
  2. 臺以雙邊合作表(Bilateral Cooperation Form, BCF)
  • 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1. 我方審查結果將提報臺以雙方所組成之聯合委員會進行比對,在雙方均通過審查時,始予以補助。
  2. 依據聯合委員會比對結果,提報本部核定,確認計畫審查結果並核定補助款金額及比例。

檔案下載

  • 臺以雙邊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說明 PDF174.49KB,下載23次
  • 113年徵案公告一覽表 PDF213.68KB,下載30次
  • 發布日期:2023/09/11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4/18
  • 點閱次數: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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