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項下專案類國際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計畫「歐盟多邊創新研發合作推動工作項目」收件日期
公告本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項下專案類國際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計畫「歐盟多邊創新研發合作推動工作項目」收件日期
〔歐盟多邊創新研發合作〕
- 申請時程:
- 類別一:歐盟計畫(如Horizon Europe)、EUREKA Cluster主導徵案
114年全年皆可申請,隨到隨審
- 類別二:臺歐盟EUREKA Globalstars共同徵案
申請時程: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8月29日止
徵案國別:臺灣、波蘭、荷蘭、芬蘭、立陶宛、比利時
- 重點補助領域:
- 歐盟計畫及EUREKA Clusters:本部業務職掌所支持之產業技術
- EUREKA Globalstars:
高科技:半導體與光子(積體電路)、先進通訊、先進製造、數位健康與生物科技
永續:循環經濟、移動運輸
- 計畫期程:
- 歐盟計畫及EUREKA Clusters:以不超過申請企業參與之歐盟計畫或EUREKA Clusters執行期間為限
- EUREKA Globalstars:上限為3年
- 申請條件:
- 歐盟計畫或EUREKA Clusters計畫:廠商須以正式成員(participant)之身分參與計畫之執行,正式成員定義為列名於計畫書及聯盟契約之成員列表(List of participants)者。惟已獲執行中之歐盟計畫團隊同意而先行加入成為協同工作成員(associate member)之廠商,可於申請時先出具聯盟契約為證。
- EUREKA Globalstars:雙方提案廠商需於EUREKA計畫平台完成共同提案書(含Partner Agreement),且任一方計畫金額占比不得高於雙方計畫總金額之70%。
- 申請計畫應附文件-雙方合作證明文件:
- 歐盟計畫或EUREKA Clusters計畫:(1) 通過審查之歐盟或EUREKA Clusters計畫書(需含中英文對照並裝訂於計畫書附件);(2) 申請歐盟計畫或EUREKA Clusters計畫所簽署之契約(裝訂於計畫書附件),包括廠商列名之歐盟契約(Grant Agreement)或EUREKA Clusters契約,以及廠商以計畫成員身份與其他聯盟成員簽署之聯盟契約(Consortium or Cooperation Agreement)。申請時可先以草約審查,但須限期提出正式契約後,始進行簽約事宜。
(歐盟契約部分,協同工作成員因尚未列名於計畫書及聯盟契約之成員列表,須將成為正式成員列為計畫查核點)
- EUREKA Globalstars:EUREKA計畫共同提案書(含Partner Agreement)
- 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前述各歐盟相關計畫可參見下列網址:
- 歐盟計畫徵案網站 (https://research-and-innovation.ec.europa.eu/funding/funding-opportunities/funding-programmes-and-open-calls/horizon-europe_en)
- EUREKA計畫徵案網站:
(1) Clusters (https://eurekanetwork.org/programmes/clusters/)
(2) Globalstars (https://eurekanetwork.org/opencalls/globalstars-taiwan-2025)
- 諮詢專線:請洽經濟部產業技術司「創新研發國際合作策略推動計畫」執行單位工研院產業科技國際策略發展所郭小姐:03-5918540 (nicoleguo@itri.org.tw)
- 發布日期:2025/03/11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3/27
- 點閱次數: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