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獎勵方式及得獎義務

一、獎勵方式:
(一)預定於 114 年舉辦隆重頒獎典禮及成果展示,請政府首長頒發獎狀、獎座。
(二)出版「得獎專輯」,並透過電子、平面及網路媒體向社會大眾及國際市場推廣宣傳。
(三)舉行「經濟部國家產業創新獎」成果宣傳,擴散得獎單位、團隊及個人成功經驗。
(四)協助得獎單位及個人申請經濟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研發經費。

二、得獎者義務:
(一)得獎者有配合提供專輯等文宣題材、參加頒獎典禮、發表成功經驗等宣傳之義務。
(二)得獎者若經查證有不實陳述、或未來出現重大爭議糾紛有損社會形象或民眾觀感等,主辦單位得發函撤銷其得獎榮譽,並追回獎金、獎座及獲獎證書等,該單位及個人自撤銷得獎榮譽日(以函文時間起計)起5年內不得參選。
(三)得獎者獲獎後於公司官網 / 個人網頁或相關社群媒體(例如:Facebook、Instagram等)公告獲獎文字訊息與照片,同步彰顯獲獎榮耀。

三、得獎榮譽追回機制:

得獎榮譽追回機制

*評選過程中,僅個別通知下階段入圍者配合事項;得獎名單核定前,恕不公開各階段評審名單。

*參選資料恕不退件,俟本(9)屆徵選作業結束後,統一進行銷毀。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活動與獎項細節之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 發布日期:2024/09/27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9/27
  • 點閱次數:283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