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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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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濱鹿港自駕車隊列實驗運行計畫

計畫年度 113
計畫名稱 彰濱鹿港自駕車隊列實驗運行計畫
申請人名稱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類別 車輛
縣市 彰化縣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 113/10/17 經技字第11302420742號
實驗期間 113 年 10 月 23 日至 114 年 5 月 31 日止
實驗時段 平日(週一至週五)09:00-18:00
計畫內容 核准3輛自駕車進行隊列實驗運行計畫:
1. 實驗路線總長度:6.6公里,共2站點。
2. 實驗期間載具停放於車輛中心車輛整備間。
(規劃之實驗時段與路線請參閱附件之說明)
計畫備註 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之 1 第 1 項適用之排除,僅限於車輛安全監控員(駕駛人)於實驗時因自動駕駛系統運作,而有不可歸責之情形發生時,始得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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