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可供創新實驗運用之無線電頻率與其地理範圍、實驗期限及其他相關條件」(數位資源字第 11460004262 號)(114.02.27)
主旨:數位發展部公告修正「『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可供創新實驗運用之無線電頻率與其地理範圍、實驗期限及其他相關條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數位發展部公告附修正「『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可供創新實驗運用之無線電頻率與其地理範圍、實驗期限及其他相關條件」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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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數位發展部公告修正「『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創新實驗頻率可供創新實驗用之無線電頻率與其地理範圍、實驗期限及其他測試條件」(即日生效)1140227 PDF597.14KB,下載2次
- 發布日期:2024/10/15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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