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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科技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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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簡稱「價創2.0」)之補助經費使用原則為何?

補助經費撥款對象為計畫簽約執行單位(學術機構),因此補助經費僅限簽約執行單位報支使用。(學術機構所衍生成立的新創公司、共同執行業者的相關支出不得使用補助款進行報支)。

  • 發布日期:2024/04/19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6/14
  • 點閱次數: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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