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專用章需包含:經濟部(技術處)補助、計畫名稱(若採簡稱須足以辦認計畫別)、專用章字樣、計畫主持人字樣(聯合申請案之聯盟廠商為協同或分項計畫主持人)及計畫主持人(或協同或分項計畫主持人)姓名,請參考會計作業常見問題知識庫附件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