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分攤表為傳票的附件,帳務查核時併同傳票及原始憑證等,交帳務訪視人員查核,帳務查核結束後應併同傳票歸檔。另依補助契約第5條第2項規定「計畫之原始憑證及記帳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應影印專檔保存10年」。因此分攤表須併同其他原始憑證及傳票等影印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