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法濫修!衝擊國家產業競爭力

環評法濫修4輸局面您須知
立院昨天三讀通過 #環評法 及相關法規修法來 #限制綠能發展。過去光電環境影響的審查機制採分流進行,在環境敏感區如山坡地的大型案場走環評機制、漁電共生專區設置則走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
這次修法後,幾乎是無差別將非屋頂型光電全數納入環評審查程序,不僅連民眾設置自用太陽光電設備都成本大增,更可能造成綠電供給不足。
不考量案場差異一律做環評,將會造成民眾、合法業者、產業發展、淨零轉型 #4輸局面:
個別綠能使用者、農漁民自發自用也被波及
部分偏遠地區居民、或農漁民,希望自發自用減少用電成本,會在塭堤設置地面型光電,未來極易因本次修法,也需要委託廠商做環評。
農漁業的使用面積廣大且彼此相鄰,新法通過後需與鄰居合併為一案、協調設置,否則就需要單獨進行環評程序,相關規範實在勞民傷財。
合法綠電廠商的成本大增、時程拖長
過去光電環境影響審查已有分流把關機制,合法生產綠電業者成本大增,且程序延遲,將影響業者投資綠電。
RE100企業買不到綠電,打擊台灣產業競爭力
台灣是出口導向國家,國際客戶已將使用綠電列為合作必要條件。目前已有37家市值合計52兆元業者加入RE100倡議,若綠電發展因法規加嚴而受限,將削弱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導致國際訂單及投資減少。
淨零轉型延宕,減損國家整體競爭力
光電發展是淨零的關鍵基礎之一,推動受阻,整體時程勢必就會倒退。
綠能是 #不分黨派的一致目標,可是能源政策必須根據科學討論。管理不足的部分,經濟部開放討論補強,但遺憾修法的結果並無法達到此效果。政府會持續努力平衡綠能、環境與產業發展,避免台灣競爭力受損。
資料來源:經濟部2025年11月15日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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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11/17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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