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依法嚴格把關陸域風場設置

大家關心台亞風能在東海岸籌設的陸域風場議題,經濟部要跟大家報告:
#只要廠商未取得地方共識、沒有向居民說明清楚環境影響前, #經濟部不會同意開發
開發案須依 #環評法 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再由經濟部轉送環境部進行實質審查。
目前台亞風能3處案場仍在環評程序的籌備階段,還未提出電業開發程序。
陸域風機與建物500公尺內即須辦理環評,且依噪音管制標準,對於音量要求,夜間更嚴格。
經濟部要求所有的陸域風電開發,須依環評法規、電業法、電業登記規則等相關規定,備齊環評文件與地方政府同意文件,才能申請設立。
資料來源:經濟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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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09/09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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