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原則上不補助生產設備,但可補助與整車廠搭配的測試驗證相關費用,如:投入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之人事費 、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技術引進費、委託研究費、驗證費、國內差旅費、專利申請費等。另,提醒如果已有申請工業局或技術處其他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