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一)~(三)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經貿、法律、管理相關科系尤佳。 三、具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英文檢定及格者,優先考量。 四、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 Point)及網路系統操作。 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情事者。
●聘用期間: 一、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聘用期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聘。 二、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視工作表現決定聘用與否。
●⽉⽀報酬:328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39.1元),折合新臺幣45,624元。 |
| 工作項目 |
一、促進投資業務之協助。 二、投資法規相關業務。 三、國際組織投資議題業務。 四、雙邊投資協定、投資專章、投資議題等諮商業務。 五、企業人權業務。 六、其他投資相關之綜合性業務。 |
| 聯絡方式 |
一、請有意報名者於【本公開徵才公告】網⾴下⽅: (一)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以網⾴線上報名⽅式詳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二)報名應檢附文件(紙本或上傳文件掃描檔)、寄(傳)送⽅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1.請於本職缺公告網⾴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員甄選報名表」,依式填寫,甄選報名表請簽名確認填報資料(上傳系統之報名表請簽名掃描後傳送,請勿以剪貼簽名⽅式處理)。 2.請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本部不另⾏通知補件)【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請於報名截⽌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 (1)最⾼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在(離)職證明、勞保投保資料等)。 (3)英文檢定文件。 (三)於網⾴線上報名並採紙本⽅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請務必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5年7⽉6⽇ (星期一)【報名截⽌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事處第2科陳⼩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投資促進司科員A620087職代」】。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 相關附件 |
經濟部新進聘用或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docx
PSNN/PSNN0100M11506006_1.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