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如下: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情事者。
二、聘用期間: (一)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聘用期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聘。 (二)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視工作表現決定聘用與否。
三、⽉⽀報酬:280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39.1元),折合新臺幣38,948元。 |
| 工作項目 |
一、登帳、對帳及製作傳票遞送表相關作業。 二、辦理罰款公文簽辦、專戶管理及製作差額解釋表。 三、辦理各項規費之代收、製作收據、核帳及繳庫作業。 四、本部及所屬機構退休人員各種退職所得撥付作業。 五、本部約聘僱及技工工友之勞、健保費之核帳繳費作業。 六、秘書處綜合業務相關案件簽辦作業。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聯絡方式 |
一、請有意報名者於【本公開徵才公告】網⾴下⽅: (一)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以網⾴線上報名⽅式詳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二)報名應檢附文件(紙本或上傳文件掃描檔)、寄(傳)送⽅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1.請於本職缺公告網⾴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 ⽤⼈員甄選報名表」,依式填寫,甄選報名表請簽名確認填報資料(上傳系統之報名表請簽名掃描後傳送,請勿以剪貼簽名⽅式處理)。 2.請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請於報名截⽌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 最⾼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通知補件)。 (三)於網⾴線上報名並採紙本⽅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請務必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4年12⽉17⽇ (星期三)【報名截⽌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事處第2科陳⼩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秘書處科員A020096職代」】。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 相關附件 |
經濟部新進聘用或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docx
PSNN/PSNN0100M11412003_1.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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